转发:关于上海市选送课例参加“2020年新媒体新技术教学应用研讨会暨第十三届全国中小学创新课堂教学实践观摩活动”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本活动旨在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2018-2022年)》的文件精神,以及《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和《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2018—2022年)》总体部署、《教育部关于实施全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的意见》要求,服务国家“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重大战略,推动教师主动适应信息化、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变革,积极有效开展教育教学,促进和激发中小学及幼儿园一线教师应用信息技术改变课堂教学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打造“技术创新课堂”、分享新媒体新技术在课堂教学中的应用方式、特点和作用,促进信息技术与课堂教学的深度融合创新,破解教育教学重难点问题,提升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与素养。 一、参加人员范围 学前教育、小学、初中和普通高中所有学段教师。 本活动征集、推荐、展示、交流的教学案例为:以课堂为主渠道,以学习者为中心,以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融合创新为基本理念和方法的课堂教学实施课例。 1.交互式电子教学设备类:在具有交互式电子白板、大屏幕触摸显示屏、LED显示屏等交互式电子教学设备的环境下实施的、以班级为单位的课堂教学活动案例。 2.数字化学习终端类:在以平板电脑、智能手机、笔记本电脑、台式电脑、交互式VR/ AR一体机等终端环境下实施的课堂教学活动案例(个别化学习和小组合作学习)。 3.创客/STEAM类:学生利用开源硬件与其他加工制作技术,完成的智能创意作品的学习活动。或能体现科学、技术、工程、艺术、数学等综合多学科融合特征的学生学习活动。 4.人工智能编程类:学生通过操作体验等实践活动,完成对人工智能的典型特征、基本原理、编程实现、核心算法学习、综合应用等的教学活动。 特别说明:课堂教学中的媒体应用仅为PPT课件播放式的课例不在本次活动征集内容范围之内。 (二)征集课例提交资料 1.2020年观摩活动教师信息表 模板详见附表1。(“附表1”须加盖学校公章后扫描上传,文件格式为jpg) 2.课堂教学录像 (1)提交的课例必须是2018年9月1日以后进行的教学活动;(2)翻转课堂形式的教学课例,除提交课堂教学录像外,需同时提交打包好的课前或课后用到的所有资料(含微视频以及相关资料)。 (3)课堂教学文案(必须与报送的教学视频一致): 教学设计表:模板详见附表2; 教学反思表:模板详见附表3; 创客/STEAM类报送课例,除提交本课教学设计和教学反思表外,还需要提交整个课程单元的设计方案,课程设计方案模版详见附表4。 (三)教学文案要求 1.教学设计 (1)贯彻新课程标准理念,突出学科核心素养、明确教学目标,注重以学生发展为中心,把握学科教学特点,体现师生共同成长。 (2)要对所选的教材内容(包括教学重点与难点)和学习者特征进行分析,说明教学中所用资源(硬件环境、教学平台、学习工具或软件等),阐述使用新技术的教学策略及教法设计,重点突出如何使技术与教学内容及教学各个环节有机融合、浑然一体。 (3)教学实施过程中要体现教学环境应用创新、学与教的策略和方法,体现民主和谐的教学氛围。 2.教学反思 (1)针对性强,突出教学活动的创新点及教与学效果,对使用新技术与不使用新技术的差异性进行对比,从教学效果中的学科核心素养、学生能力提升、学生知识掌握、学生学习心理等方面进行阐述。 (2)总结应用新技术解决教学活动中关键问题的策略效果与思考、对教学过程和结果的思考等。 (3)针对教学内容,对使用新技术与不使用新技术的差异性进行对比,从教学效果中的学科核心素养、学生能力提升、学生知识掌握、学生学习心理等方面进行阐述。 (四)教学视频录制要求 1.必须是完整的一个课时的课。学前教育授课时长为15~25分钟,小学授课时长为40分钟,中学授课时长为40分钟或45分钟。教学视频录制时间应在2018年9月1日~2020年1月15日之间。 2.图像要清晰。课例拍摄须采用专用摄像设备,双机位或多机位录制。在教学中师生使用的电子设备(如交互式电子白板、互动电视、师(生)使用的电脑及移动终端、AR/VR设备等)上的图像信号需单独采集或录制。 3.用摄像机附带麦克风或专用拾音设备采集声音,确保声音清楚、洪亮。 4.以学生为本。视频要清楚的呈现师生活动,小组合作学习与个别化学习的内容。 5.视频编辑格式。对多个摄像机拍摄的视频内容及交互式电子设备采集到的内容进行编辑,将多路视频文件编辑合成为一个视频文件,制作完成的视频文件要求格式为MP4,分辨率为1280x720,码率为1024Kbps(1Mbps),大小控制在500MB以内。 6.课例简介。位于视频录像片头前,须授课教师本人对教学信息介绍视频,时长3分钟。内容包括:教师姓名、单位、课名、教学内容与信息技术和教学融合应用特点的简单介绍。 7.视频录像片头。在课例简介后,时长5秒,蓝底白字,应包含“2020年新媒体新技术教学应用研讨会暨第十三届全国中小学创新课堂教学实践观摩活动”、教师姓名、学校名称及学科、年级、题目、教材版本等信息。 8.采用翻转课堂形式的课例,课前或课后使用的所有教学资料需要全部打包上传,不得大于40M,微视频格式须为MP4,时长8分钟以内。 (五)作品包含以下情形的将取消参加资格 1.政治性错误和学科性错误; 2.弄虚作假行为; 3.已参加过其他国家级评审活动; 4.教师信息不真实及视频内容不完整。 三、课例征集方法及时间 本活动坚持教师自愿参与的原则,鼓励各级各类教育机构、学校和社会团体、企业共同参与,协助指导学校和教师积极参与本项活动。每名教师仅限报送一节课,每节课只能由一名教师执教; 参加者采用自主报送与学校组织报送相结合的方法。 1.个人自主报送:参加教师征得学校同意后,登录“观摩活动”网站(http://iwb.webcet.cn)进行注册、申报、提交课例。填写教师信息统计表(见附表5),加盖学校公章发至guanmoke@126.com邮箱。 2.学校组织报送:学校集中组织、推荐本校教师登录“观摩活动”网站(http://iwb.webcet.cn)进行注册、申报、提交课例,并以学校为单位统一汇集填写参加活动的教师信息统计表(见附表5),加盖学校公章发至guanmoke@126.com邮箱。 (二)版权事宜 参加本项活动并上传课例视频作品的教师,即视为同意主办方在保留作者信息的基础上,将该课例用作出版、宣传、推广等用途。 2019年11月25日至2020年1月10日。参加本次活动的教师或学校登录“观摩活动”网站(http://iwb.webcet.cn),在网上实名注册、上传课例作品和相关资料。 (一)课例推荐方法 本活动由中央电教馆按照相关要求组织全国专业指导教师进行推荐。 在专业指导教师推荐与综合评定基础上,推选出参加现场交流展示的课例名单,在2020年5月的全国研讨会上进行展示交流(通知另发)。 (二)项目设置 1.网上视频课例分别设置示范案例、典型案例和入围案例。 2.现场交流活动分别设置公开课案例、观摩课案例。 3.教师可根据课堂创新实践撰写论文,参加由中央电教馆举办的第十一届全国教育技术论文活动,在2020年编辑出版的论文集中优先刊发教师的优秀论文,继续组织出版视频课例集。 4.根据教育部对三评一赛类活动的要求,不再举办全国性评比和竞赛,本次活动不作为竞赛和评审类项目,不设置任何奖项。 各地方可以基于本项活动组织开展省内评比,组委会可以协助进行作品打包,有偿提供(收取成本费)活动在线评审平台。
六、联系方式 1.联系人:李老师、刘老师 2.联系电话:010-66490923、010-66411813 3.电子邮箱:guanmoke@126.com(邮件主题为“2020年观摩活动”) 4.活动网站: http://iwb.webcet.cn 5.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60号013信箱中国电化教育杂志社(100031)
附表: 4.2020年观摩活动创客/STEAM课程(项目)设计表模板
青浦区教师进修学院信息中心 2019年12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