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区辅读学校心理治疗室工作守则
一、心理治疗室主要负责学生心理健康的治疗工作,心理治疗室的服务对象为本校全体师生。
二、心理治疗的主要对象是帮助解决某些有心理障碍或需要成长建议的学生。
三、心理治疗室通过对学生进行心理治疗,使其具备健康的心理从而努力学习,积极进取,创造和谐校园。
四、心理治疗室的主要服务内容是为来访者提供心理测试和结果分析,以帮助学生认识自我、发掘潜能,为个别有心理困扰的来访者进行鉴别、疏导、调整。
五、教师应当严守职业道德,尊重来访者,对治疗内容有保密的权利和义务,确保来访者的权益不受侵犯。
六、教师应本着真诚、尊重、温暖、负责的原则,对来访者提供最大程度的帮助。
七、教师若遇到自己不能处理的问题,应明确告诉来访者。教师应对来访者的有关资料、档案予以保密;如采用案例教学、科研或写作时,应适当隐去那些可能会据以辨认出服务对象的有关信息。
八、在心理治疗过程中,如发现学生有危害其自身生命和危及社会安全的情况心理治疗工作者有责任立即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
九、每次治疗结束后,教师应及时整理治疗记录,分类存档。
十、爱护心理治疗室的物品,保持好心理治疗室卫生。
学校心理治疗室